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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启用新房产交易流程 买卖房须受询问笔录
地产商业网资讯中心[[2007-5-23 9:56:28] 编辑:admin 来源:华商报
 

“五一”过后,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启动了最新的房地产交易流程。据悉,新的私房过户程序有不少变化,其中,交易时买卖双方增加的询问笔录引起不少人的注意。

  询问笔录让交易安全落到实处

  5月18日,记者在西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的私房交易处看到,前来办理私房过户手续的人手里的材料中都夹着一份手写的“询问笔录”。记者看到其中一份内容是这样的:

  以下内容由权利人、申请人承诺:

  我是权利人(),在新城区解放路100号1-2-2-10201号有单元住房或商业房一套(间),建筑面积()平方米,房屋权证号1100110011-1-10201号。现出售给申请人()。该宗房产权属明晰,无纠纷,共有人同意出售(或无共有人),申请人()经过充分了解,自愿购买该宗房产。此次过户中我们双方提交的证件、材料真实有效,如因此产生的法律纠纷,我们自愿承担相应的民事、法律责任。

权利人:(签字、手印)

申请人:(签字、手印)

()年()月()日

  前来交易的当事人韩先生表示,询问笔录保证了双方当事人的知情权,权利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,交易安全也落到实处。但另一交易中的陈先生认为,询问笔录内容中的“如因此产生的法律纠纷,我们自愿承担相应的民事、法律责任”是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不愿承担责任的表现,有点像霸王条款。

  房屋共有人均须到场接受询问

  据悉,以前的私房交易中多次出现过房屋的共有人之一(夫或妻)瞒着其他共有人卖房的行为,最后导致法律纠纷,给买卖双方都造成了麻烦。新增的“询问笔录”要求房屋共有人均到场接受询问,并签字、按手印,如房屋有多个共有人且部分人不能到场,还得写正式的委托书委托其中一个共有人前来办理,这将避免一些法律纠纷。

  但记者在现场也看到,所谓的询问笔录也有些形式化。因为几乎没有专人来做询问工作,而是摆放一张格式化的笔录内容,让交易双方按格式根据实际情况“填空”。特别是交易大厅内的代办人员还能帮你免掉一些麻烦,比如一置业顾问公司的赵姓代办员就现场说,如果记者要卖房而先生又不能到场时她也可以把所有手续都办成,不需要出具委托书,这样可以节省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时须缴纳的费用。据悉,该代办员帮忙办理交易手续的费用是6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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